离婚协议书冷静期是一个月吗
嘉兴法律咨询
2025-05-15
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天是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
(2)在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反悔,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需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3)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4)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离婚冷静期的程序较为严格,申请和撤回都有相应规定。不同婚姻状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更精准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协议离婚设置的重要程序,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双方提供理性思考的时间。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
2.若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对相关材料存档。
3.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有离婚意愿的双方在申请前充分沟通思考,避免冲动决定。若冷静期内反悔,及时按程序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决定离婚要及时共同申请离婚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离婚登记有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是冷静期。在此期间,若有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另外,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系列规定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如果大家在离婚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离婚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如果决定撤回申请,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回手续,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决定离婚,务必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因逾期未申请而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天为离婚冷静期。
2.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持证件和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撤回申请。核实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发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作撤回离婚申请。
(1)法律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天是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
(2)在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反悔,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需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3)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4)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离婚冷静期的程序较为严格,申请和撤回都有相应规定。不同婚姻状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更精准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协议离婚设置的重要程序,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双方提供理性思考的时间。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
2.若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对相关材料存档。
3.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有离婚意愿的双方在申请前充分沟通思考,避免冲动决定。若冷静期内反悔,及时按程序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决定离婚要及时共同申请离婚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离婚登记有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是冷静期。在此期间,若有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另外,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系列规定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如果大家在离婚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离婚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如果决定撤回申请,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回手续,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决定离婚,务必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因逾期未申请而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天为离婚冷静期。
2.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持证件和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撤回申请。核实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发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作撤回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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